各学院、开课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和学校“十四五”规划要求,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北理工发〔2020〕27号),进一步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打造具有北理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型课程认证工作。
一、认证范围
1. 符合研究型课程建设要求的课程,可以自愿申请认证。原则上专业核心课均应按照研究型课程或项目制课程要求开展课程建设。
2. 2019年学校认证结论为“有条件四年有效”的课程,本次需提交中期改进自评报告,按《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认证自评报告》(附件2)填写,在网上系统申报系统中进行填报。课程目录见《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认证结果》(附件1)。
二、认证结果及使用
1. 认证结果。认证通过,分为“有条件四年有效”和“无条件四年有效”两类。
“有条件四年有效”的课程,认证两年后需提交中期改进自评报告,经课程认证专家组审核通过,则维持原有效期,时间从课程首次认证起算;未通过审核或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则有效期终止。
2. 认证使用。
通过认证的课程,可使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名称,按规定享有学校对研究型课程相应的待遇和政策。可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相关类型精品课程。
未通过认证和有效期到期或终止的课程,不得使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名称,不再作为研究型课程运行和管理。本次认证未通过的课程可在次轮申请认证。
3.学时计算。
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研究型课程,按课程计划学时的两倍计算工作量。
三、2022年认证流程
1. 5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认证自评报告》(附件2),在网上系统申报系统中填写教师基本信息(标红项目必须填写,“项目内容”栏目统一填写“见上传申报书”,以上传附件为准)并上传附件2。具体操作方式见《教学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2. 教务部根据附件2中填写的参评课堂的信息(仅限2021-2022学年),从“延河课堂”调取课堂教学视频作为课程认证的参考资料。
3. 6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审批及上报。各教学单位对参加认证的研究型课程进行初评,在系统中进行审批、排序,填写《XX研究型课程认证汇总表》(附件4),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交至良乡校区文科组团楼文萃楼教务部402室。
4. 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并公布结果。
工作联系人:刘畅 刘懿娴,联系电话:81382226
附件:1.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认证结果
2.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认证自评报告
3.教学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4.XX(教学单位名称)研究型课程认证汇总表
5.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型课程认证标准(BIT YJXKB-2019)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