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暨2023年项目中期检查、2024年项目教学案例收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C.E.M)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暨2023年项目中期检查、2024年项目教学案例收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自评

1.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022年项目组(附件1)对照立项申请书,填写《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结题验收表》(附件2),对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项目预期成效达成情况进行项目组自评。

2.2023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2023年项目组(附件3)对照立项申请书,填写《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中期检查表》(附件4),对项目内容完成情况、主要问题和相应举措的有效性、创新点和实现情况、项目预期成效达成情况进行项目组自评。

3.2024年项目教学案例收集

2024年项目组(附件5)应在2024年上半年初步完成人工智能赋能建设,形成教改论文、应用大模型等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案例等建设成果(附件6)。

二、专家组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提交的结题验收表和中期检查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将通知项目组补充相应支撑材料。

三、后期工作

1. 2022年立项项目通过验收的课程认定为“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认定有效期4年,从公布之日起计算。

2.2023年、2024年项目组应在不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改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

3.检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有一定影响的问题时,项目组须进行限期整改。

4.检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问题时,项目将被直接中止。

四、其他事项

各项目组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crejoice@bi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良乡文萃A402。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382226

  教务部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附件2: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结题验收表

附件3: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附件4: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中期检查表

附件52024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附件6:教改论文以及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案例撰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