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和两类指标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院:

根据《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机构、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教职工考核方案>的通知》(北理工办发〔2023〕19号)要求,启动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评价考核工作。结合《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实施细则》(2023年度执行)、《人才培养新增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实施细则》(教〔2023〕12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运行性指标和竞争性指标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学院)》(教〔2023〕1号—教〔2023〕21号)具体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2023年度KPI考核体系评价范围的专业学院,包括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光电学院、信息与电子学院、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材料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等21个专业学院。

二、考核评价体系

2023年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绩效分为两个部分,共31.5分。

(一)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绩效[1],共25.5分

1. 本科生招生:长效机制、工作保障、生源质量,占4.5分;

2. 教学运行及其规范性:教授上课率、教学公共服务、质量体系、教学管理、困难学业帮扶、国际交流和留学生培养,占8分;

3. 教育教学成果:教师获奖、实践教学、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其他,占8分;

4. 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才培养大讨论、落实责任教授履职情况、书院学院协同、本科生就业深造、全面提升思政教育实效、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优化聚能课程建设、推进智慧教育建设专业知识图谱、持续推进双创教育、其他特色工作等,占5分。

(二)人才培养新增关键绩效[2](教务部负责组织考核部分),共6分

1. 课程教材体系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建设情况,占2分;

2. 实践创新体系改革:实践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建设情况,占2分;

3. 专业知识图谱建设:专业知识图谱工作推进情况,占2分。

三、需补充提交材料

为减轻专业学院填报工作量,教务部基于已掌握基础数据先行填报部分数据,为确保本科人才培养年度评价考核测算工作准确有效,现需请各专业学院校核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分为关键绩效指标(KPI)和两类指标,具体提交要求说明如下:

(一)关键绩效指标(KPI)

1. ××学院本科专业教学研究活动总结(附件2)提交WORD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

2. ××学院本科专业知识谱图建设工作进展报告(附件3)提交WORD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

3. ××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建设方案(附件4)提交WORD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

4. ××学院2023年度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统计表(附件5)提交EXCEL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通知、照片、新闻、奖证等附件材料以“××学院2023年度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附件材料”命名文件夹,提交电子版;

5.××学院实践课程体系改革方案(附件6)提交WORD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

6.××学院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报告(附件7)提交WORD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

7. ××学院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工作总结(附件8)提交WORD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工作通知、照片、新闻、获奖证书等附件材料以“××学院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工作附件材料”命名文件夹,提交电子版。

(二)两类指标

1.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运行性指标和竞争性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9),将另单发至各学院教学副院长,需学院核对数据后提交EXCEL版,及附单位审核人电子签章PDF文件。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2023年12月14日(周四)前,发送至邮箱:jwservice@bit.edu.cn。

(二)联系人

联系人:袁 丹  联系电话:81382227


附件:1. 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绩效指标(KPI)和两类指标专业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2.××学院本科专业教学研究活动总结;

3.××学院本科专业知识谱图建设工作进展报告;

4.××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建设方案;

5. ××学院2023年度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统计表;

6. ××学院实践课程体系改革方案;

7.××学院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报告;

8. ××学院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工作总结;

9.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度本科人才培养运行性指标和竞争性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3年12月7日


[1]详见《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实施细则》(2023年度执行)。

[2]详见《人才培养新增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实施细则》(教〔2023〕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