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实习与课程设计评估材料的通知
日期:200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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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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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干事:
为进行校内自评估,请组织相关负责人认真准备并填写以下材料,并于10月26日将如下材料的文字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205。
一、校外实习基地资料
2. 实习基地介绍、实习基地平面图(可只交文字版)
3. 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协议(可只交文字版)
4. 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一览表及台数
5. 实习课表
二、校内外实习项目资料(2004年以来)
4. 实习大纲
5. 简明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
三、课程设计资料(2004年以来)
教务处
200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