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C.E.M)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聚能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自评

所有项目组(附件1)对照立项申请书,填写《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中期检查信息表》(附件2),对项目内容完成情况、主要问题和相应举措的有效性、创新点和实现情况、项目预期成效达成情况进行项目组自评。各项目组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发至lcrejoice@bit.edu.cn。

(二)专家组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将通知项目组补充相应支撑材料。

(三)后期工作

1.项目组应在不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改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

2.检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有一定影响的问题时,项目组须进行限期整改。

3.检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问题时,项目将被直接中止。

附件1: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附件2: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聚能课中期检查信息表

教务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