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第十八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学校将于2025年3月启动北京理工大学第十八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1.直接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2.鼓励学院、书院及部门等单位之间联合申报成果,支持与其它高校等单位联合申报成果,联合申报成果须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

3.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分类申报,本科生类由教务部组织评审,研究生类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本科生与研究生共用教学成果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报。

4.申报本科生类的成果完成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本科生类)》(附件1)和《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本科生类)》(附件2),申报研究生类的成果完成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研究生类)》(附件 3)和《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研究生类)》(附件4)。

5.为保证第十八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质量,为即将到来的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做好充分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宏观统筹在冬季学期提前谋划,统筹布置,凝练成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本届成果奖评选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本科生类)

          2.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本科生类)

          3.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研究生类)

          4.北京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研究生类)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