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附件1),现开展我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和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报送实习内容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二、报送安排
(一)本次数据报送安排
1. 各学院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院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实习数据报送工作,于3月9日17:00前提交《学院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至邮箱yangpw@bit.edu.cn。教务部将于3月10日前为各学院管理员创建账号,账号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学院管理员。
2. 3月11日-3月20日,各学院管理员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完成实习监管数据上报(见附件3)以及2022-2023学年实习培养方案数据上报(见附件4),具体填报流程及操作视频请登录平台查阅。
3.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学校将审核并上报 2022—2023 学年全体本科在校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
(二)常态化数据报送安排
自2023年4月1日开始,每月5日前逐月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3年4月5日前更新上传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以此类推。后续具体报送方式及方案另行通知。
若有漏报,请及时在接下来的月份补报。例如,2022年10月21 日实习结束,但是在2022年11月忘记上报,应当在 2022年12月及时补报。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实习数据。学院填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确保数据无误后,方可上报至平台。
四、培训安排
1.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学院管理员加入学校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群(请扫下方二维码加入);
2. 教务部拟于近期组织填报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群内另行通知;
3. 其他相关材料及常见问题汇总请见附件5。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82699
教 务 部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