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我校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申报教师须为我校返聘教师,并出具学校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1.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3.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前。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自然年或学年均可)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评选程序与申报要求
鼓励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特别是获得过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名师、参与省部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的老师积极申报,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教学名师候选人名单向市教委推荐。
(一)申报材料和报送方式
1. 以学院为单位的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请分别填写并排序(见附件1);
2. 候选人推荐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见附件2),支撑材料;
3.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三年(自然年或学年均可)课表(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加盖学院公章),pdf版;
4. 学院党委出具候选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审查意见,加盖学院党委章,pdf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于2023年5月8日12:00前,发至邮箱:zhln@bit.edu.cn。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 严把人选政治关、 师德关和质量关, 并认真组织, 坚持标准, 宁缺毋滥;
2.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有关材料。 凡存在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行为者, 一经查实, 取消其评选资格, 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四、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人:张丽娜 电话:81382428
附件:1.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2. 高等学校申报教学名师推荐表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