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07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第2号文件精神,今年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3日,现将有关2007级毕设答辩工作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11年6月13(含)日前结束。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答辩要求组织好答辩工作。
教务处 2011年4月20日 |
附件1: 2007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第八学期 |
第9周 2011.4.25~4.29 |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
教务处相关人员、教学院长、责任教授、系(室)主任、教学干事 |
第八学期 |
第16周 2011.6.13(含)前 |
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提交工作。 |
教务处相关人员、教学院长、责任教授、系(室)主任、教学干事 |
第八学期 |
第16~17周 2011.6.24前 |
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自评报告,并整理总结材料;学院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资料汇编”和毕业设计(论文)文字版、电子版。 |
教学院长、责任教授、系(室)主任、教学干事 |
第八学期 |
第18周 2011.7.3前 |
学校完成本届毕业生的总结工作 |
教务处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