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理思源”学子招生社会实践活动认定素质教育积分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参与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保障等实践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招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在服务学校发展中提升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现就“北理思源”学子招生实践积分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参与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校园开放日、线上答疑、资料整理、活动保障、考生及家长接待等与招生工作相关的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包括宣讲会、咨询日、校园开放日等现场服务工作。

2.协助完成线上招生咨询、考生及家长答疑、政策介绍、经验分享等工作。

3.协助完成考生及家长接待、校园参观讲解、会务保障等工作。

4.协助学校或学院安排的其他与招生宣传和服务保障相关的工作。

5.发挥校园网络达人、网红学生示范作用,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渠道推介学校,积极正面回应网友咨询,维护学校线上招生宣传形象与网络阵地。

三、认定标准

“北理思源”学子参与招生相关工作应秉承真实参与、过程记录、教师审核、学院或招办认定的原则,大一至大三实践积分可以累计,评定标准如下:

每学年“思源学子”实践积分=A*B*C,其中:

1.A为招生实践分值

评定等级

分值

I

2

II

1.5

1

注:评定工作原则上由招办、学院招生组指定负责教师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评定规则,明确评定标准与程序,严格控制各等级评定比例,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与科学。

2.B为项目获奖系数

参加“北理思源”学子招生社会实践,当年所在团队获得学校奖励可获得相应系数。

所在团队获得“北理思源奖”一等奖奖励,团体成员可获得系数1.5。

所在团队获得“北理思源奖”二等奖奖励,团体成员可获得系数1.3。

所在团队获得“北理思源奖”三等奖奖励,团体成员可获得系数1.1。

其他可获得系数1.0。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分值计积分,不重复奖励。

3.C为负责人排序系数

“北理思源”学子招生社会实践团团长系数为1.2,实践团其他成员可获得系数1.0。

校园星主播团队、招生协会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管理的学生团体,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量对学生素质教育积分进行认定。

四、教育积分的申报、认定流程

参照《北京理工大学素质教育积分管理办法》(教〔2023〕115号)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6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