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北理工办发〔2019〕75号)相关规定,结合大类培养书院制管理实际,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将按照以下步骤依托线上信息化平台有序展开,请各学院、书院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学期转专业工作依托线上信息化平台开展。通过线上协同办公平台,学院提交接收计划、向学生反馈接收结果等;通过“智慧北理”,学生查看学院接收信息、提交转专业申请,通过“i北理”查看学院反馈等。(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一)11月29日,学院、书院报送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遴选办法、工作流程以及公示方案。遴选办法中需明确是否接收第二志愿学生并分别明确院内转专业接收名额及院外转专业接收名额的数量。
学院、书院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布局、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及现有学生人数确定下学期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表1),以及学院、书院的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公示方案于11月29日前报送教务部。
学院、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应包括相关学院、书院负责人。2022级-2023级转专业工作由学院负责。
(二)12月1日—12月8日,公示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及公示方案,接收学生申请。
教务部公布各学院、书院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各学院、书院在网站公示各自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及公示方案并将公示网址提交教务部。
12月8日17:00前,学生通过“智慧北理”提交转专业申请。
各专业接收计划、遴选办法等转专业信息可通过学院网站、教务部网站及“智慧北理”查询。
(三)12月9日—12月19日,审核情况、遴选学生,公示初选结果。
接收学院应严格按之前公布的“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工作流程”择优选拔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在协同办公平台及时处理收到的学生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转专业操作手册—教学干事端》),并对初选结果进行公示。初选结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计划接收名额的110%,同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初选结果汇总表》(附表4),于2024年12月19日报教务部。
凡需要对学生进行面试的学院,应事先安排好时间、地点,并及时公布,通知到每一位申请学生。对有专业特长或实践环节成绩优异的学生,应优先考虑。各学院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查询相关学生成绩。
(四)2025年2月24日,完成转专业录取,公示正式转专业名单。
2025年2月24日各学院、书院完成转专业录取工作,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附表5)报送教务部,同时上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书院填写《关于转专业公示情况的说明》(附表6)报送教务部。教务部将公示后的转专业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各学院、书院通知学生及时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如果学生同时被两个专业录取,则按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中第一志愿接收录取。
(五)接收学院通知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接收学院、书院注册报到,并与教学干事沟通、做好课表的课程调整工作。
三、其它说明
1.上一年度未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转入,有特殊招生政策的专业除外。
2.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3.学生最多只能同时申请转入两个专业,否则申请作废。
4.各学院(系)在确定终审名单时要考虑到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班(外语类不超过30人/班)。
5.暂未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按大类接收学生;之后大类分流时,学生按学院、书院要求正常进行专业分流。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接收专业可以优先考虑。
7.2024-2025第二学期末,2024级学生进行专业确认将不再进行转专业工作。
8.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进行转专业工作。
转专业工作涉及面较广,时间较紧,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相关数据。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