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北理工发〔2018〕38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四届北京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理工大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
二、表彰奖励
1.北京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
2.学校授予获奖者“北京理工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自觉做学生健康成长、学生学习知识、学生创新思维、学生奉献祖国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理念,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程思政建设卓有成效,熟悉人才培养规律,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积极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及教学团队建设。
3.具有20年(含2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在本校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不少于10年(含10年);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的候选人应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以上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2018-2021学年度,承担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在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可适当减少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学时数要求,但2018-2021学年度承担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应不少于32学时/学年。
5.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本科生授课的优秀教师。2018-2021学年度学生评教优秀。已获各类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者优先。
6.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
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Word版,及盖学院公章的PDF文件;
2.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本人签字、学院党委章、学院公章、学院书记签字、负责人签字的完整PDF文件;
3. 支撑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
4.候选人2018-2021学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从教务系统中导出),加盖学院公章形成一个PDF文件;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于2021年9月22日16:00前,发送至教务部邮箱:6120170067@bit.edu.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兆洋 张丽娜
联系电话:81382408
(三)注意事项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五、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后,向学校推荐。
2.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听课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北京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奖人选。
3.评审结果将在教务部网站进行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4.各学院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也须设立公示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附件: 1.候选人汇总表
2.候选人推荐表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