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便于教师进行项目申报,学校将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推荐,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0〕1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按要求进行申报。请申报人注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
2.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再将项目负责人签完字的申报书及审核证明(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或明确的审核截图)交至教务部。交送方式:
(1)线上:教师将附带审核证明的扫描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enhp@bit.edu.cn;收到申请材料后,教务部将会在2个工作日内,将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师发件邮箱。疫情期间,鼓励教师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2)线下:教师将附带审核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教务部办公室(请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联系电话68918198),由教务部盖章。
请学院仔细审核申报书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支持情况等,同时做好项目过程管理。
教务部联系人:任老师,68918198,renhp@bit.edu.cn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0〕1号)
教务部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