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理工大学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 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实 施方案》(北理工发〔2020〕27号)和《北京理工大学“课程思 政”建设实施方案》(北理工党委发〔2020〕16号)等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名师、优质课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坚 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活动。

  一、观摩课程征集范围

  1. 已获认定的国家级、北京市各类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 课程;计划申报国家级、北京市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且具备上述特点的课程;

  2. 国家级、北京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级、北京市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课程;计划申报上述教学比赛,且具备上述特点的课程;

  3. 其他各类优质的项目制、研究型、混合式教学课程(包含实验类课程)。

  二、 开展方式

  1. 学院推荐

  各学院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学期开设课程、授课教师,形成观摩课程信息。根据课程总量,每学院不少于3门;

  2. 明确观摩时间

  获推荐的观摩课,明确接受观摩的具体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根据教室容量,明确可接受的线下观摩人数,不少于10人;

  3. 组织观摩

  根据观摩课程信息,全校教师可通过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平台报名参加观摩活动;

  4. 反馈观摩结果

  观摩结束后,参加观摩的教师线上填写《反馈表》,经教务部确认后,可认定相应的教师培训学时(最多2学时)。

  三、 时间安排

  1. 学院推荐、明确观摩时间

  2月24日— 27日,各学院组织推荐,明确观摩时间,完成 《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至lcrejoice@bi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良乡机关楼402或中关村中教 133

  2. 专家审核

  教务部和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资质审核,符合征集要求、评教良好的课程予以开放观摩。

  3. 组织观摩、反馈结果

  3月1日-5月26日,根据观摩课程安排,教师报名参加观摩,并于观摩结束后3天内,线上提交观摩《反馈表》。

  各学院应加强组织,积极动员,推荐优秀教师、优质课程;积极引导教师主动参与,教学相长。


  工作联系人:

  教务部:刘畅,81382226

  教师发展中心:李卓欣、李玉婷,68911029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