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地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进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学校现开展2023年有关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按照学校行政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任务分工,教务部现开展教学相关数据梳理填报,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数据平台填写要求,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无误的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
本次教学数据采集填报内容涉及“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2-4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等7大类数据信息,共12张数据表单,其中“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年)”仅为设计与艺术学院填写。【XX学院】2023年度数据监测填报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11月10日前,各学院将电子版上报至教务部邮箱(jwservice@bit.edu.cn),纸质版数据材料交至教务部综合室备案留存。
四、填报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填报。反馈数据表格纸质版材料需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补充说明
(一)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表格填报指标解释
见附件中9张子表中填报截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锦茹 袁 丹
联系电话:81382227
办公地址:良乡校区东区文萃楼A座403房间(教务部综合室)
邮箱:jwservice@bit.edu.cn(教务部邮箱)
附件:【XX学院】2023年度数据监测填报工作任务分工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