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港澳地区合作院校签署的校级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以下港澳地区合作院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换学习,学生在自愿报名基础上,经选拔派出。免交合作大学学费,仍需缴纳我校学费。完成合作高校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我校专业学院认可,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我校相应学分。
一、项目信息
序号 |
交换学校 |
接收名额 |
学院/专业要求 |
授课语言 |
报名截止时间 |
入学学期 |
期限 |
1 |
香港科技大学 |
2人 |
所有专业 |
英语 |
2025/3/13 |
秋季学期 |
一学期 |
2 |
香港理工大学 |
4人 |
2人(除设计专业以外其他专业); 2人(只可申报航空及民航工程学系) |
英语 |
2025/3/13 |
秋季学期 |
一学期 |
3 |
澳门大学 |
4人 |
所有专业(除法学外) |
英语 |
2025/3/13 |
秋季学期 |
一学期 |
(1)香港科技大学
学校官网:https://hkust.edu.hk/?cn=1
港科技可申请交换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参考网站:https://studyabroad.hkust.edu.hk/inbound
(2)香港理工大学
学校官网:https://www.polyu.edu.hk/en/
交换生项目简介:https://www.polyu.edu.hk/geo/exchange-and-study-abroad/incoming-students/incoming-exchange/
交换生计划安排:http://www.polyu.edu.hk/geo/docdrive/pdf/polyu_infosheet.pdf
教学日历:https://www.polyu.edu.hk/ar/docdrive/polyu-students/AC.pdf#page=5
(3)澳门大学
课程参考:https://isw.um.edu.mo/siwci/faces/courseListUG
https://reg.um.edu.mo/admissions/programmes/
教学日历:详见澳门大学2025-2026学年教学日历(附件1)
提醒:交换生将安排入住澳门大学住宿式书院(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2025/2026学年的书院住宿费为澳门元8250元/每学期(暂定)。
二、项目时间
1.项目时间:
港科大&港理工交换时间:以对方公布项目时间为准;
澳门大学交换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12月18日。
2. 我校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
三、报名要求
1.目前就读于大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在校成绩优良;
3.英语成绩要求:
港科大&港理工:托福(iBT) 80分,或雅思6分;
澳门大学:英语良好,能适应英语上课。
四、报名方式
1.申请参加项目同学需登录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香港及澳门地区高校的同学请提前准备英文版成绩单、学生英文个人简历附照片、学生英文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建议英文版)。
3. 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系统中需上传:
(1)中、英文成绩单;
(2)中、英文个人简历(附照片);
(3)学分替换方案,请申请者提前登录外方网站查询拟修读外方课程;
(4)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实践实习、论文发表、学生工作等相关材料。
五、项目咨询
1. 校内教学事务及报名系统问题,请咨询校内教学事务负责人:
教务部国际教育室 宁老师,办公电话:010-81382918,电子邮箱:ninghy@bit.edu.cn,;
2. 合作项目及院校相关信息,请咨询港澳台办公室苗老师,办公电话:010-68912206;电子邮箱:miaomin@bit.edu.cn
六、特别说明
1.请申请者务必提前登录接收院校网站,仔细阅读交流院校申请要求,如专业要求、课程信息、外语水平、交换年级、交换起止时间等内容,避免因申请条件未达到接收院校要求而未能最终录取;
2.每名同学仅可申请一个项目;如重复申请,将取消项目参加资格;
3.对于超出名额限制的项目,学校将组织选拔,经选拔合格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同学,一旦确认参加,无特殊原因,不能退出,否则将影响后续其他项目申请;
4.参加项目学生原则上须按项目规定期限前往参加交流项目,并按规定时间返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包括出访时间和交流期限等;如擅自变更出访时间和交流期限,将会影响学分认定;
5.外出学习期间,学生需遵守项目所在地区法律法规和交换学校的管理制度及规定,并全权负责个人人身安全;
6.学生在报名前需与父母家人充分沟通,并提前与所在学院提出出境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境申请手续;
7.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内项目负责人及教学事务负责人咨询。
教务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