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地区交换生项目报名通知

根据我校与港澳地区合作院校签署的校级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以下港澳地区合作院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换学习,学生在自愿报名基础上,经选拔派出。免交合作大学学费,仍需缴纳我校学费。完成合作高校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我校专业学院认可,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我校相应学分。

一、项目信息

序号

交换学校

接收名额

学院/专业要求

授课语言

报名截止时间

入学学期

期限

1

香港科技大学

2人

所有专业

英语

2025/3/13

秋季学期

一学期

2

香港理工大学

4人

2人(除设计专业以外其他专业);

2人(只可申报航空及民航工程学系)

英语

2025/3/13

秋季学期

一学期

3

澳门大学

4人

所有专业(除法学外)

英语

2025/3/13

秋季学期

一学期

(1)香港科技大学

学校官网:https://hkust.edu.hk/?cn=1

港科技可申请交换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参考网站:https://studyabroad.hkust.edu.hk/inbound

(2)香港理工大学

学校官网:https://www.polyu.edu.hk/en/

交换生项目简介:https://www.polyu.edu.hk/geo/exchange-and-study-abroad/incoming-students/incoming-exchange/

交换生计划安排:http://www.polyu.edu.hk/geo/docdrive/pdf/polyu_infosheet.pdf

教学日历:https://www.polyu.edu.hk/ar/docdrive/polyu-students/AC.pdf#page=5

(3)澳门大学

学校官网:https://www.um.edu.mo/

课程参考:https://isw.um.edu.mo/siwci/faces/courseListUG

https://reg.um.edu.mo/admissions/programmes/

教学日历:详见澳门大学2025-2026学年教学日历(附件1)

提醒:交换生将安排入住澳门大学住宿式书院(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2025/2026学年的书院住宿费为澳门元8250元/每学期(暂定)。

二、项目时间

1.项目时间:

港科大&港理工交换时间:以对方公布项目时间为准;

澳门大学交换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12月18日。

2. 我校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

三、报名要求

1.目前就读于大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在校成绩优良;

3.英语成绩要求:

港科大&港理工:托福(iBT) 80分,或雅思6分;

澳门大学:英语良好,能适应英语上课。

四、报名方式

1.申请参加项目同学需登录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香港及澳门地区高校的同学请提前准备英文版成绩单、学生英文个人简历附照片、学生英文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建议英文版)。

3. 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系统中需上传:

(1)中、英文成绩单;

(2)中、英文个人简历(附照片);

(3)学分替换方案,请申请者提前登录外方网站查询拟修读外方课程;

(4)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实践实习、论文发表、学生工作等相关材料。

五、项目咨询

1. 校内教学事务及报名系统问题,请咨询校内教学事务负责人:

教务部国际教育室 宁老师,办公电话:010-81382918,电子邮箱:ninghy@bit.edu.cn,;

2. 合作项目及院校相关信息,请咨询港澳台办公室苗老师,办公电话:010-68912206;电子邮箱:miaomin@bit.edu.cn

六、特别说明

1.请申请者务必提前登录接收院校网站,仔细阅读交流院校申请要求,如专业要求、课程信息、外语水平、交换年级、交换起止时间等内容,避免因申请条件未达到接收院校要求而未能最终录取;

2.每名同学仅可申请一个项目;如重复申请,将取消项目参加资格;

3.对于超出名额限制的项目,学校将组织选拔,经选拔合格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同学,一旦确认参加,无特殊原因,不能退出,否则将影响后续其他项目申请;

4.参加项目学生原则上须按项目规定期限前往参加交流项目,并按规定时间返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包括出访时间和交流期限等;如擅自变更出访时间和交流期限,将会影响学分认定;

5.外出学习期间,学生需遵守项目所在地区法律法规和交换学校的管理制度及规定,并全权负责个人人身安全;

6.学生在报名前需与父母家人充分沟通,并提前与所在学院提出出境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境申请手续;

7.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内项目负责人及教学事务负责人咨询。



教务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