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相关部门: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将于第15周-17周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具体内容见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践积分管理办法)。
本次申请对象面向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
2.实践积分主要分为8类: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开放实验、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和国际交流。
其中,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类实践积分,学生应依据实践积分管理办法和学院、书院的积分细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
开放实验类、国际交流类积分由教务部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大创项目类积分由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类积分由校团委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开放实验、大创项目、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和国际交流类实践积分,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
具体网上申报步骤请查阅《实践积分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3.本次国际交流实践积分评定标准如下:
国际交流实践积分=A*B
(1)A为国际交流项目类型
(2)B为项目系数
①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文化交流、社会实践类)可获得系数1.5。
②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专业学习、科研实践类)时间不超过4周(含)可获得系数1.5,4周以上可获得系数2。
注:国际交流项目含线上项目,其周数计算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及学时数确定;线下国际交流项目周数以实际课程起止时间为准;已参加学分认定的国际交流项目不再参与实践积分认定;前期已完成实践积分认定的同一国际交流项目不再参与本次认定。
4. 各学院、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书院将本次实践积分认定结果报教务部实践教学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书院、相关部门根据实践积分管理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面向学生做好实践积分申报的宣传、咨询和审核工作。
2.请各学院、书院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报相应实践积分,并要求学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内容真实性需由相关学院、书院或职能部门审核签字。
3.各学院、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项申报内容,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请各学院、书院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室(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33室或良乡校区文萃楼A427),电子版发送至renhp@bit.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教务部:任老师,81382766,renhp@bit.edu.cn(实践积分相关事宜及开放实验类积分)
贲老师,81382918,benlanqing@bit.edu.cn (国际交流类积分)
校团委:赵老师,81381256,zhaojing210089@163.com(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类积分)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吴老师,68911243,wuliangzi2021@bit.edu.cn(大创项目类积分)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认定工作流程
3. 综合教务系统实践积分模块操作手册
4.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审核汇总表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2022年11月21日